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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客户须知
1、新用户订货可采用信函、传真、E-mail、电话等任何方式写清楚
订货的产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表面处理、材质、发货要求及发
货期限等个内容。
2、长期用户采用合同方式订货,我公司按用户来函登好合同寄给
需方盖章后再返回我厂做发货依据,也可用用户将合同填好盖章后
寄给我厂,在盖章后合同生效,我厂按合同发货。
3、货款结算原则上采用款到发货得方式,老用户采用货到验收后再
付款的方式。
4、用户应把本单位明称、开户、账号、税号及时通知我厂。
5、小批量订货采用邮寄方式。批量较大采用铁运方式发货、邮费按
实计算,有用户承担。
二、仅供参考:
1、邮购:
顾客先交付所购产品全部货款的20-50%、本厂收到银行货款通
知后,将所订产品经邮局或其它方式按期发送到所签订合同的交货
点,所需的各项运输费用,本厂先垫付,后由顾客支付。顾客收到
货物经检验合格,将其余所剩的货款转入本厂帐户:
828201149050725,并通知本厂开据所需种类发票。
2、现金支付:
产品由本厂直接送往合同的交货点或顾客派人员来本厂自提
货。产品在交货点经检验合格后,依据合同法在交货点付清所有
货款项目、并向顾客开据所需的发票。
3、银行承付:
顾客先支付所购产品全部货款的20-50%,本厂收到货款通知后
按订单代办。所订产品的运输或邮寄费由需方负担。顾客货到验
收后,供方凭订单、发票和运单交银行办理托收承付。
4、由顾客自己提出:
可在订单确定信中直接填入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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